立會通過調高破欠基金特惠金上限 欠薪申索增至8萬 代通知金倍增至4.5萬
【有線新聞】立法會通過調高破產欠薪基金,各項特惠金的申請上限會在星期五生效。
等待26年,破欠基金特惠款項的申請上限終於調升,如果公司結業,僱員被拖欠的薪金,可以向破欠基金申請各類特惠款項,薪金由3.6萬元增加至8萬元;其他項目的上限亦有提升,其中代通知金會增加一倍至4.5萬元。
選委會界別(勞聯)林振昇:「檢討破欠基金特惠款項上限一拖再拖,政府表示要評估終審法院2016年,一宗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額計算方法、司法覆核案件的聆訊結果再作考慮,其後破欠基金接獲700多宗個案追討差額,只涉及1,400多萬元。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:「有水晶球知道司法覆核的結果和建議,便不用擔心,但事後才知道。」
保障增加,勞工界覺得還要加快處理程序,選委會界別(工聯會)黃國:「申請破欠基金的時候,要經歷勞資審裁處、法援署、強制清盤公司,申訴過程往往要六個月甚至更多。」
批發及零售界(自由黨)邵家輝:「你取消強積金對沖後,故事便不一樣了,每年對沖50、60億元,當中三分一公司不想支付遣散費。(破欠基金)三至四年可能被清空,到最後基金沒有錢,可能商業登記證加價都是商界結帳,是否公道呢?」
羅致光說,破欠基金委員會會密切監察基金運作,並適時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