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五生投訴髮禁違歧視條例 平機會拒確認是否收到投訴 惟指性別焦慮或符「殘疾」定義
【有線新聞】一名有性別焦慮的中五學生,向平機會投訴學校不准男學生留長髮,違反性別歧視條例。他聲稱投訴獲接納,平機會拒絕確認是否收到投訴,但指性別焦慮有機會符合法例中「殘疾」的定義。
平機會行政總監(營運)朱崇文︰「性別認同障礙,等於有機能上或思想上的,英文稱為Malfunction,(中文意思)是失常。如果真的如此,這已符合殘疾定義。如果一個人有殘疾,你施加條件,他因殘疾而較難符合要求,就符合間接歧視其中一點,四點其中一點,就是較難符合要求。」
被問到學校以男女劃分,男學生只准留短髮的要求是否不對等,朱崇文指不評論個別個案,但指一般而言不同要求不代表不利或較差,很難一概而論,要視乎個人或事件的背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