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大衝突|大專生認暴動罪下月判刑 官:擬判囚四至五年、惟受法例制肘
【有線新聞】2019年11月理大衝突,一名大專生承認暴動罪,還柙至下月2日判刑。
20歲被告李嘉希被控於19年11月在理工大學一帶參與暴動,法官陳廣池指辯方未有建議索取更生中心報告做法不妥當。又向控方指原本打算判囚四至五年,但根據《刑事訴訟程序條例》不能對16至21歲被告判監,而暴動罪並非條例中的例外罪行,因此只能判被告入教導所,認為條例對法官有制肘,建議律政司修訂例外罪行清單。又指即使被告一時後悔無知,不等於19年發生的事可以抹煞刑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