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校巴失控衝落單車徑案 司機認危駕囚5個月 官:行為自私、25人輕傷屬幸運
【有線新聞】一輛校巴去年在沙田大涌橋路失控衝落單車徑,造成25人受傷。校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罪,法官說傷者輕傷只是幸運,批評被告切線超車,公然違反交通規則,判監5個月、停牌18個月。
校巴司機陳金棠撐著拐杖到區域法院,案發在去年6月4日下午,陳金棠駕駛載有55人的校巴,駛至大涌橋路及火炭路交界,失控撞向紅綠燈後撞到一輛私家車,最終衝落單車徑。23名學童、校車保母及私家車司機受輕傷。被告曾說校巴煞車掣失靈,但驗車結果顯示一切正常。
辯方求情指,被告事發後已沒有再駕駛,又呈上文件說他剛出院到庭。法官判刑指,事件是嚴重交通意外,25人受輕傷是幸運好彩,被告是有經驗的司機,熟悉當日的駕駛路線,但仍切線超車,公然違反交通規則。
法官引述政府化驗師說,當時校巴時速達每小時78公里,批評被告高速駕駛,遇上危急情況根本無法煞停校巴,行為自私魯莽,危害其他人的人身安全。考慮到被告認罪、有悔意,意外後他脊骨受傷傷勢最重,至今仍須定期覆診,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,判監5個月,不得緩刑。
法官指,考慮到被告出獄後仍要駕車維生,因此只停牌18個月,停牌期最後三個月要上駕駛改進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