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積金21載「沖走」打工仔580億 取消與否屢掀爭拗 政府加碼補貼終通過
【有線新聞】強積金制度實施21年,一直沿用對沖機制,被勞工界批評蠶食打工仔血汗錢。
「它(對沖)有它的歷史背景,當時有很大的反對,急急承諾『對沖』,以致現在要解決這問題。」林鄭月娥所講的歷史問題,是95年政府提出設立強積金,為了爭取商界支持,保留早在70年代遣散費已經有的對沖安排。
1995年,時任教育統籌司梁文建:「互相抵銷的安排,在現時自願職業退休計劃下已存在,僱主不會有雙重負擔。」立法局幾個月後以31票贊成、22票反對通過條例草案。
回歸後,政府再修例,制定監管強積金制度的規則時,勞工界繼續要求取消對沖,1998年,臨時立法會議員(工聯會)陳婉嫻:「長服金又好、遣散費又好,僱主補償僱員的費用,對沖的話很不公道。」1998年,財經事務局局長許仕仁:「把遣散費和長服金問題,單一抽出在強積金制度範疇中,作出修改,是以偏既全。」
轉眼過了21年,強積金每年對沖,沖走打工仔幾十億,到現在累計至少沖走580億。2012年,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副主任葉偉明:「用僱員退休福利補貼僱主解僱的責任,我們工友到65歲,就如積金局的標誌般,『得番個桔』。」
爭拗不斷,前行政長官梁振英競選時,提出研究逐步取消對沖,但一直只聞樓梯響,去到任期最後兩個月,才提出具體方案,2016年,立法會議員張宇人:「如果你說,強積金做到一個地步,有一天我會取消對沖,你猜當日商界會否支持。」未能得到商界支持,最終取消不到,但這屆政府再接再厲。
2018年,林鄭月娥:「(取消)強積金對沖是事在必行,我的立場非常堅定。事實上我知道有人在罵政府,正如你剛才所說,慷納稅人之慨或太偏幫商界。」現屆政府怎幫商界?就是加大補貼額,由79億元增加到172億元,補貼期延長至12年。2018年,總商會主席吳天海:「政府的方案,僱主負起的責任最重,超乎所有其他兩方要負的責任,這方面我們覺得是不大公平。」
最終政府擔起更多責任,上調補貼額至332億,補貼期亦延長到25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