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下旅社認合謀定價罰款417萬 旅議會前主席胡兆英禁任公司董事三年
【有線新聞】旅遊業議會前主席胡兆英任董事的旅行社,與另一家旅行社承認合謀定價,違反《競爭條例》,分別罰款417萬元及160萬元。
胡兆英任董事的錦倫旅運和另一間旅遊公司德厚投資,被指在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銷售旅遊景點門票及車票時合謀定價,錦倫和德厚均承認違反條例,被競爭事務審裁處判罰417萬元及160萬元。
胡兆英未來三年不能出任任何公司董事,競委會歡迎審裁處裁決,說本案是首宗根據《合作及和解政策》,在雙方同意下解決的訴訟是重要的執法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