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期消費券|港媽曾做一件事收DQ短訊 不獲派$5,000 政府接受3大上訴證明
第二期消費券|第二期消費券最早下月7日派發,不過近日陸續有市民,都收到不符派錢資格而被DQ的短訊。其中一名港媽在討論區分享相關經歷,指雖然政府並無確切交代DQ她原因,但她懷疑與多年前曾考慮移民,提早拿取強積金有關。由於她現在沒有離開香港,大批網民知悉其經歷後都支持她上訴,同時批評港府「無腦」。
事主日前在親子王國討論區發文指,年輕時因親人在澳洲居住,其家人見她與拍拖7年男友一直未結婚,因此建議她到澳洲工作假期,如適合可考慮直接移民,她聽取意見後於是領取所有強積金。
不過,事主出發後到澳洲後還是放不低男友,最終返港與男友結婚,但提取所有強積金的舉動,就被當局懷疑她意圖永久離開香港,繼而被裁定不符合領取第二期消費券資格。
網民:香港政府無腦
不少人網民見狀都撐港媽,建議她向政府上訴,「證明到有喺香港生活就得!」也有網民轟港府用這樣方式來判斷一個人是否意圖永久離港:「香港政府無腦!」
3種留港生活痕跡 作申訴證明
除了這名港媽外,近日亦有不少網民收到「被DQ短訊」。財政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,今日(7月15日)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,曾經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領取強積金的市民,如已回流香港又被拒申請消費券的人士,可提出申述。
她指,留港生活必定會有痕跡,有關人士可用租單、信用卡紀錄、公立醫院求診證明等作依據。她強調,當局會以合理方式處理,並會盡量6個星期內,以電郵或郵遞方式通知申述結果。
政府發言人續指,收到有關短訊的人士,可在14天內提交書面申述,包括郵寄到香港郵政總局郵政信箱185000號「消費券計劃秘書處」、傳真至3106 0701、電郵至enquiry@consumptionvoucher.gov.hk,或親身交回九龍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「消費券計劃秘書處」。
(全文完)
常見問題
問:第二期$5000消費券幾時派發?
答:第二期消費券最早8月7日派發… 詳情按此
問:第二期$5000消費券申請人士如收到被取消資格短訊,可怎樣申訴?
答:有關人士可用租單、信用卡紀錄、公立醫院求診證明等作依據… 詳情按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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