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國女星妮達帕查娜維拉潘(Tangmo)今年2月遊湄公河途中墜河身亡,5位證人證詞不一,導致案件疑點重重,泰國警方原先是以「死於意外」結案,但在全國壓力下改為循「謀殺案」偵辦。事發至今將近4個月,有關女星遇害的線索越揭越多!以下整合重點懶人包,讓大家更了解Tangmo墜河案件! 【1】Tangmo墜河事件是「意外」? 今年2月24日,泰國女星Tangmo 與5位友人(分別是Tangmo經理人、三位泰國富商以及一位名媛)共遊湄公河時墜河身亡。最初有人聲稱Tangmo因人有三急,可船中的廁所無法使用,故她到船尾解決時卻意外墜河溺斃。泰國警方隨後確定Tangmo為意外死亡,並非他殺,身體的傷痕指是因船的螺旋槳造成。 【2】母親、證人、證詞不一 據了解,5位證人證詞不一,導致案件疑點重重。有人聲稱由於音樂聲太大沒聽到Tangmo墮河的呼叫聲;又有人指親眼目擊到Tangmo墮河。粉絲立即對此提出質疑,為何目擊者看見Tangmo墮河未有立即報警? Tangmo母親堅稱女兒並非意外致死。她指女兒從小就識游水,不可能游不到去距離400米的岸邊。但最後其母同意收取同船友人3000萬泰銖(約683萬港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