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冠肺炎疫情持續,本港確診個案一直上升。政府早前宣佈收緊部分防疫措施,當中包括確診者隔離安排。到底甚麼情況需要入住社區隔離設施?如何可以居家隔離?緊密接觸者又怎樣處理?《有線生活》參考了衞生防護中心現時的指引,整合出3個例子,即睇下文。 70歲以上未打2針確診者 不能居家隔離 政府針對近日疫情趨勢,宣佈最新防疫措施。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於8月26日表示,政府會維持已收緊的居家隔離準則,強化確診者管理,所有同住家人屬於高風險人士,如長者、長期病患、嬰幼兒等,以及未能為隔離人士安排獨立廁所或房間等,居住環境不適合隔離的確診者,必須送往社區隔離設施。 至於70歲以上,未曾接種新冠疫苗或只接種1針的長者,亦須送往專為長者而設的隔離設施。 根據衞生防護中心現時最新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呈陽性人士手冊」指引,如非上述情況,一般而言,沒有病徵或只出現非常輕微病徵的沒有高風險因素的人士,如果家居環境適合,則可在家中接受隔離。 確診者隔離程序 【1a】確診者在接收到檢測結果SMS時,會同時收到要求填寫電子表格,申報同住家人等資料。 【1b】如果是通過「快速抗原檢測」得知結果呈陽性而被界定為受感染人士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