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電動單車
- Cory
- 2022年11月09日
一線搜查|男子港鐵月台駕電動單車穿梭 網民斥太瘋狂 港鐵:正與警方跟進
太危險了!近日社交平台流傳一條影片,片中一名男子在港鐵月台上駕駛電動單車,並在人群中穿梭,險象環生,不少網民都批評此舉罔顧其他乘客安全。本港法例規定,在行車道、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電動滑板車、電動單車等,都可能違反《道路交通條例》。港鐵回覆《有線生活》指,留意到網上相關片段,並正與警方作出跟進。 男子月台上開電動單車「一支箭」衝出來 11月7日,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「將軍澳主場」上載一段影片,寫道:「寶琳實時」。帖文顯示當晚約10時,寶琳站月台上不少乘客剛下車並走向出閘處,突然,一名揹著結他的男子駕駛電動單車出現在人群之中,並左穿右插。 事主表示當時正坐在月台,突然見到有個人駕駛住電動單車,「一支箭」地衝出來。另一名目擊者也於帖文下分享另一影片,並留言提醒大家要小心:「那個人原本在車尾,下車時突然見到一輛車,速度飛快地左穿右插。」。 網民怒斥漠視乘客安全 大批網民看過影片後都表示此事真的「太瘋狂了」,紛紛斥責此舉自私,漠視乘客安全。有網民留言說到:「幸好無事,撞到人就不好了」;亦有網民提出隱憂:「最大的問題是,當電動單車裡面的鋰電池出現問題並着火,便會害到全車乘客。」更有人提出:「下次再見到要合力阻止他,好多小朋友,太危險了!」 運輸署提醒:「電動可移動工具」易引致火警 運輸署資料顯示,在行車道、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「電動可移動工具」(例如:電動滑板車、電動單輪車、電動平衡車、電動滑板、電動單車等),可能違反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374章)及其附屬法例,以及其他相關法例。運輸署亦特別提醒「電動可移動工具」的電池質素參差,電池有可能出現滲漏或過熱情況,引致發生火警。 另外, 法例界定所有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皆屬於電單車,不論該類車輛的大小及所用燃料類別,都必須按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第374章)規定登記及領牌,才可於道路上行駛。因此,在本港道路上駕駛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單車及滑板均屬非法,即使該等車輛的動力能源沒有啟動。而如駕駛未領牌車輛,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和入獄3個月。 港鐵回覆:正與警方作出跟進 港鐵回覆指,留意到網上相關片段,並正與警方作出跟進,不排除會按港鐵附例作出檢控。根據港鐵附例,任何人不得將單車、電單車或其他類似的運輸工具,駛過或引領其橫過鐵路處所。若乘客見到相關情況,可即時通知港鐵職員,以便作出跟進。 (全文完) 免費電視77台《一線搜查》 播出日期:逢星期一至五 播出時間:20:00-20:30 WhatsApp報料熱線:68960931 節目重溫請<按此>
- 大C
- 2022年08月10日
一線搜查|電動單車違法通街走!時速可達70公里 外賣員:10個有9個都係電動
近年外賣送餐服務興起,馬路、行人路上都多了單車出沒,當中不少更是電動單車,往往高速地左穿右插。免費電視77台節目《一線搜查》訪問外賣車手指,電動單車時速可高達70公里或以上。有律師就表示,電動單車駕駛者最少觸犯了4條法例,一旦遇上意外得不償失。 電動單車屢禁不止 警方港島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7月13日至8月4日期間,曾於區內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,行動共拘捕6人,當中3人被捕時懷疑正以電動單車送外賣,行動中同時扣查了6部電動單車。儘管當局早已多次表明,「電動可移動工具」在馬路上行走違法,但市面上依然見到不少電動單車穿梭,當中大部份都正在送外賣。 時速可達70公里 有不願上鏡的外賣員表示,電動單車時速可以高達70公里,而且「一撳掣即行」,充電一、兩小時,便可以用足一日,非常方便,成本每部只是介乎千多至二千多元,又說:「10個有9個都係電動。」《一線搜查》於尖沙咀拍攝期間,便目擊多部電動單車於馬路上行走,有市民形容電動單車會帶來「危機感」,認為政府應該發牌規範。 律師指觸犯4條法例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《一線搜查》訪問時表示,電動單車暫時未有牌照規管,因此在馬路上駕駛電動單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,至少觸犯了4條法例,包括「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」、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」、「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」及「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」。陸偉雄續稱,如果駕駛電動單車時發生意外,同樣可能被控「不小心駕駛」甚至「危險駕駛」,即使電動單車駕駛者是受害一方,由於其本身就是無牌駕駛,因此仍可能會被控。 至於有商店販賣電動單車,陸偉雄就指暫時沒有法例監管電動單車買賣,因此售賣一方並沒有違法。 專家教行山玩水安全心得 今年行山和水上活動都發生多宗致命意外,有人中暑,有人遇溺,樂極生悲。《一線搜查》主持邱靜雯訪問了山藝及獨木舟教練梁念豪,分享行山、浮潛、獨木舟的事前準備和安全心得,即睇《一線搜查》。 免費電視77台《一線搜查》 播出日期 逢星期一至五 播出時間 20:00-20:30 (全文完) 推薦閱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