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有線新聞】政府明起(9月30日)降低疫苗通行證年齡下限,5歲至11歲兒童要打最少一針,才可進入食肆、戲院等指定處所,部分透過行政指令涵蓋的地方,例如圖書館均包含在內,上學、到醫院看病則不用。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指,希望以通行證誘導兒童打針,又指兒童染病甚至死亡,傷痕難以彌補,家長會內疚。 11月30日起,5至11歲小朋友全部要打齊兩針。曾確診的小朋友與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看齊,在康復後滿6個月便要打針。至於12歲或以上人士,本月30日起第二及第三針寬限期,由原本的6個月縮短至5個月,11月30日起必須打齊三針。 5至11歲兒童接種要求 .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未滿三個月 .已接種兩劑疫苗 12歲或以上人士接種要求 .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五個月 .已接種三劑疫苗 5至11歲康復人士接種要求 .感染前未打針:康復後滿六個月須打第一針,第一針後滿六個月須打第二針(若打復必泰者毋須打第二針) .感染前打一針:須打第二針(若打復必泰者毋須打第二針) .感染前已接種至少兩劑疫苗:無須額外接種 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接種要求 .感染前未曾接種或只接種了一劑疫苗:須在「康復紀錄